北京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录制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09-22
一、 基本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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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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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及数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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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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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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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清存储视频
(MPE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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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清存储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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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率:720×576
幅宽比:4:3
帧率:50i
量化:8bit
取样结构:4:2:0
声道格式:立体声左右声道
压缩格式:Mpeg2 IBP GOP=12 Ref=3
文件格式:vob
码率:6.4M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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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采集或DVD文件转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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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清存储、节目制作、广播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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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介质
录制课程须以DVD光盘(4.7G)为存储介质,可附送该节目磁带一份。DVD光盘采用MPEG-2压缩编码方案,分辨率是720×576。上下集须分盘录制,不能一盘多集。附送磁带可采用Betacam-SP和DVCAM两种格式。
三、时长
每个录制课程控制在120分钟以内。
四、片头
片头包括,课程题目及主讲人(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字幕清晰、美观,并配有片头音乐,时长控制在10秒内。
五、片尾
片尾包括制作单位表和制作日期,并按此排序。制作日期署年月,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份四位数,月份两位数,年月之间用“.”分隔。制作单位表和制作日期,可采用分屏或滚屏方式显示,最长控制在15秒内;单屏显示,时长2-5秒。片尾后录制30秒以上的黑场,其后不录制任何信号。
六、画面
画面质量达到录制介质电视图像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图像稳定、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信号失落、马赛克、失色、闪烁、跳动、拉毛等现象;内容部分无夹帧、断磁、彩条等杂乱信号。
七、PPT
幅宽比为4:3,各级标题字幕属性统一,字体、字色及图片清晰,比例合理,排版规范、美观,避免庞杂。
八、声音
声音质量达到录制介质电视声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声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声音和画面同步。
九、字幕
讲解(指室外实景拍摄中的讲解)和采访同期声须配字幕。字幕清晰美观,准确无误,无错别字、漏字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