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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北京市党校系统第三届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各分校,各区、委办局(总公司)党校:

根据《北京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评选暂行办法》[京校发〔2013〕3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党校系统精品课建设,经市委党校校委会批准,定于10月中旬,举办北京市党校系统第三届精品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评选范围:2016年至2017年,全市各分校,各区、委办局(总公司)党校在职教师在主体班讲授的专题课程。

2.推荐名额:每个党校限推荐1门课程。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循评审标准,宁缺勿滥。

三、评选机构

1.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党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精品课评选工作,并组织相关评审组开展前期工作。

2.评选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党校教务处和基层党校工作处有关人员联合组成,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有关事宜。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2017年9月11日—10月13日)。各党校先行组织本校精品课评选活动,并分别按规定名额推荐参评课程及教师参加全市党校系统精品课评选活动。

2.评审阶段(2017年10月16日—11月30日)。评审委员会按学科划分组成评审组,负责参评课程初审并推荐入围课程。评审委员会对入围课程进行复审,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获奖课程及等次。评选结果提交校委会审定。

五、评选标准

1.坚持党校姓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问题导向,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启发性的理论观点。

2.学术框架与科研含量。讲课有完整的学术框架,能给学员提供一套分析问题的理论参照坐标;同时教师能把握学术界的最新动态,并对有关问题有较深入研究。

3.理论维度和现实维度的结合。能较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不仅联系干部工作实际,也包括联系干部思想实际,有综合分析和独到见解。

4.国际视野和历史参照。能进行古今中外的对比分析,提供国际经验和历史借鉴。

5.授课技巧与能力。能调动教学对象积极思考,课堂驾驭能力强,有独特的语言风格和适宜的表达技巧。

6.其他评价指标。如教学效果优异、学员评估成绩优秀等。

六、奖项与表彰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本届精品课的评审原则及标准,对参评课程进行审议,最终确定奖项并予以表彰。

七、成果使用

1.市委党校将获奖精品课录制成“北京市党校系统精品课”光盘,作为全市党校的教学资料。

2.举办全市党校系统教学观摩暨推荐精品课程活动,向各党校主体班推荐获奖精品课程。

3.在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网站开辟“北京市党校系统精品课”专栏,供各党校学员选看。

八、相关要求

1.各党校于2017年10月16日前,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党校系统精品课推荐表》一式2份、推荐课的视频材料(输出为标准DVD,内容为教师讲一堂课的完整实况,课时为两个小时)送交市委党校基层党校工作处。逾期不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评单位要对本校申报精品课的政治观点、案例来源、数据资料等进行把关。如评审结束后发现问题将追回获奖证书并予以通报,取消下届参评资格。

联 系 人:刘茂生   杜红立

联系电话:68007036  68007340


附件1北京市党校系统精品课申报表.doc

附件2 精品课录制规范.doc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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