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生活
发布时间:2010-08-25
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以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党内生活制度。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视为自行脱党。(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2)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3)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的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常委)、党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指由党的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不设常委会的委员会、工作委员会、非党组织中的党组或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解决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问题为主要内容,沟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育、统一思想的会议。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于2004年4月12日印发《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对如何改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了意见。将民主生活会改为每年召开一次。(4)党员思想汇报。党员思想汇报是党员与组织经常保持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等。(5)党员鉴定。党员鉴定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党员对自己在一定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廉政等方面的表现所作的书面评定。党员在调动工作、职务变动、参加较长时间的脱产学习告一段落、年终总结、评议党员时党组织都要对党员作出鉴定。党员鉴定方式有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自我鉴定由党员本人自己写,通常写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既写成绩、优点,又写缺点、问题,同时表明今后的努力方向。组织鉴定由党员所在单位的组织写出,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以组织的名义对被鉴定党员的优缺点提出看法,客观具体地肯定其优点和成绩,恰如其分地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同时提出希望和要求。组织鉴定要同被鉴定者本人见面,允许被鉴定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鉴定材料应存入党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