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城镇户籍编外合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讲解会
发布时间:2012-07-10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我校决定于2012年7月1日启动城镇户籍编外合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 6月29日,我校召开城镇户籍编外合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讲解会,人事处、后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就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和解读。全校80余名城镇户籍编外合同工参加宣讲会。
会上,人事处负责同志作了政策解读,就缴存对象、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申请办法及时间等相关问题作了详细介绍,并讲解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要性,以及启动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意义。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在此基础上,对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办法和要求作了说明,并现场指导填写申请表格。对于大家提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据悉,人事处、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对相关文件精神作了认真研究,并通过会议宣传、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住房公积金问答》等相关知识读本等形式,作了政策宣讲和答疑,推进全校城镇户籍编外合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开展,做到依法用工,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维护。
7月2日,我校按文件规定,完成了申报工作。
(赵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