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25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办公室文件
京校办发[2010] 13 号
2010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立项通知
各工委、区县局(总公司)党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工作的意见》(京校发〔2008〕16 号)的要求,北京市委党校于今年三月启动了2010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课题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共有十八项申请被批准立项。希望获课题立项的单位和负责同志,高质量地完成好课题研究工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课题研究当作一项科研大事来抓。
二、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研究成果立意要新,论据要真实,结论要有说服力,既要有对策性也要有理论性。
三、市委党校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项鉴定。经专家审定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对有突出贡献的科研成果要适度予以奖励。课题结项报告质量差或不符合课题研究要求的,不予结项,取消课题立项资格。
四、各单位承担的项目,要求在2010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五、各单位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认为有重要价值,需要通过市委党校向北京市有关部门反映的,可随时向市委党校科研处报告。
附:
2010年度北京市党校系统科研协作项目立项目录.doc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