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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之声·普法】李秀梅:建设一个奉行法治的美好世界

发布时间:2022-06-30



转自北京日报(理论周刊)



法治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和信仰,国际法治是国际社会和平发展的基石,是全球治理的核心原则。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立足全人类立场,高举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旗帜,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推动全球治理变革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具有世界的影响力,标志着人类法治文明的时代性进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了党领导我国以后发展国际关系的道路,高屋建瓴地剖析了波诡云谲的国际形势,为纷繁凌乱的全球治理指明了变革方向。

2020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纪念峰会的讲话中提问:“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严肃思考:世界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联合国?在后疫情时代,联合国应该如何发挥作用?”对此,中国的建议是:主持公道、厉行法治、促进合作、聚焦行动。习近平主席强调,中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也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将始终做多边主义的践行者,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习近平主席呼吁,世界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重申对多边主义的坚定承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旗帜下实现更大团结和进步!”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法治文明在建设国际法治中的时代旗帜。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继承和发扬,更为国际法的发展开辟了新境界,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动力。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指导新实践。这正是中华法治文明不断为人类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表现。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西方法治文明精华的当代发展。历史与现实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清晰地告诉人们,只有国际法治才能确保国际秩序的正常运行,缺乏国际法治就会导致国际关系混乱甚至全球灾难,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必然选择。只有国际法治才能确保国际秩序的正常运行,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必然选择。建设当代国际法治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意和法治保障。

坚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多边主义,致力于建设一个奉行法治的美好世界。我们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中国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不断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支持和赞同,这一倡议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

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不断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美好的目标,也是一个需要一代又一代人接力跑才能实现的目标。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合作、不搞对抗,坚持开放、不搞封闭,坚持互利共赢、不搞零和博弈,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推动历史车轮向着光明的目标前进。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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