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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督查评估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5-10-13

10月10日,国家行政学院下发通知,将于10月19日至23日对我院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我院第一时间根据通知精神,由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国家行政学院督查评估工作组来我院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12日召开了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督查评估工作协调会。会议由副校长、自查评估领导小组组长韩久根主持,办公室、教务处等15个部处室的负责同志参加。

韩久根在协调会上对实地督查评估工作的流程作了说明。他介绍,评估工作组将主要听取评估单位负责同志关于学院开展《条例》自查自评情况等方面工作的汇报,并将开展实地考察,从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培训方式方法、信息化建设以及办学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现场综合考察评估。同时,还将结合查阅档案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情况,对被评估单位进行打分。评估结果和意见将形成工作通报向被评估单位和所属党委政府反馈。

韩久根指出,此次督查评估工作是为了促进行政学院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部门,首先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既要当作机遇,总结好突出成效,在全国行政学院系统展示实力、展现形象,也要当作动力,虚心找出不足和问题,借鉴兄弟学院经验方法,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其次要明确分工,把握进度。各部门要根据督查评估节点,认真筹备本部门工作的自评报告,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相关材料。第三,要加强沟通,注重成效。各部门在自评报告相关材料的准备中,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情况加强沟通交流,报告形成后要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再报送自查评估领导小组,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会上,办公室负责同志对相关处室在评估工作中的任务分工以及标准和要求作了具体说明。

(办公室 赵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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