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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学院扎实开展《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督查评估自评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11

根据国家行政学院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督查评估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北京行政学院认真部署自查、评估和整改工作,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发挥行政学院主渠道、研究基地和思想库的作用。

一是领导重视,专题研讨。9月1日,学院召开校务委员会,集中学习了《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国家行政学院关于省级行政学院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督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切实领会督查评估及自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掌握评估的具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专门研讨了本院开展自查评估工作的有关安排和部署。常务副院长王民忠要求大家凝聚共识、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着眼未来,通过评估切实推进学院的长期建设和长远发展。

二是组织保障,明确分工。经校委会研究同意,成立了《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评估领导小组,副院长韩久根任组长,亲自督促指导评估工作各环节。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决策咨询部等14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各部门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筹备本部门工作的自查自评、迎检准备及评估后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分别形成自评工作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个审核、逐一督查、逐项整改,确保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定期督查,强化责任。学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自查评估工作小组协调会,对照国家行政学院有关要求,共同研讨评估实施方案,在部署各阶段工作的同时,要求倒推时间节点、定期汇报进度、细化工作任务,做到定事定人定责。会后,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评估办法》,总结梳理本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工作情况,并广泛征集意见,采取多种自评方式确保问题查找客观公正、整改措施有的放矢。

(办公室 毛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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