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9期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在我校举办
发布时间:2012-04-18
3月24日,北京市第9期领导干部周末大讲堂在我校举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作题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展与我国的绿色低碳发展”的专题报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闫成主持报告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海平、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程静及我校常务副校长王民忠出席。第4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第73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第4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等主体班次全体学员,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的相关负责同志,我校部分教职工、硕士研究生共计800人参加报告会。
解振华在报告中谈到,气候变化是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定义的,是指除了观测到的气候自然波动原因之外的,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目前,主要是气候变暖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委员会在第4次评估报告中提出,近百年来,全球地表温度上升了0.74度,最近50年呈现加剧趋势,未来100年还可能上升1.1度至6.4度,人类活动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
解振华指出,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发展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涉及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经济安全以及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几十年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谈判。谈判的实质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制度,核心是科学公平地确定各国的排放空间,确保各国的合理发展权。
解振华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涉及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从国际大局讲,主要是参加气候变化的谈判,从国内大局讲,主要是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国际社会从1994年开始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的谈判,形成了《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坎昆协议》等共识,为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多年来,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谈判的进程中,坚持“积极参与、促进《公约》”、“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等原则,为谈判的顺利进行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孟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