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和教务处等支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08-11-17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展开以来,办公室支部紧紧围绕学习调研阶段的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对规定的学习篇目进行了系统学习。学习实践活动中,以学习贯彻《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实践载体,在结合本职工作上下功夫。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利用本部门编制校院信息的便利,将胡锦涛同志、习近平同志以及李景田同志的讲话全文,和《党校工作条例》的文档拷贝在每位同志电脑的桌面上,方便大家学习。
10月30日,办公室支部邀请了参与《党校工作条例》起草工作的中央党校地方办公室主任吴新华,对《党校工作条例》的新精神作了系统地讲解。教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部分同志也参加了学习。
吴新华指出,结合学习贯彻《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校系统一大特色,也是党校系统的创新。这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的主题,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新颁布的《党校工作条例》体现了六个特点:一是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解决党校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党校工作条例》对党校教育工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作了明确的规定,将党校工作在新时期新要求新任务下,党校工作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用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是党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突出强调了党校教育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主义理论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干部的领导素质和执政能力为目标。这是中央在新时期新任务新形势下,赋予党校的最重要的工作,是党校事业发展所在、坚持党校姓党原则的保障。三是更加突出了党校教育的特色,赋予党校工作新的内容。党校教育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教育,有自己的办学规律和工作要求。四是对近年来党校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和方法作了理论上总结和升华。如关于党校性质的表述,新增了“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表述等。五是进一步强调了实现党校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