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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08-10-13

9月24日,办公室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发〔2008〕13号),指定两位同志在会上领读并谈了学习体会。人事处和机关党委支部的同志也参加了学习。
作为党校的综合协调和区县党校业务指导部门,自从2007年3月《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办公室一直在关注并跟踪着该项工作,先后于2007年7月、12月两次征求全市党校系统意见并反馈给中央党校。条例修订期间,还指定专门人员跟踪修订进程,并在条例初稿形成的第一时间对初稿和1995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作了比较和分析,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了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更好地按照条例精神指导和推动工作,办公室支部指定两位同志重点研读条例内容,并将条例电子版拷贝于每一台计算机,以便在工作中随时学习和使用。
领读的同志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新条例充实了1995年以来我党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的相关内容;二是吸收了近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党校工作所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三是新条例更具有科学性、时代性,文字表述更加严谨。随后,分章逐条地对“两个条例”进行了比较,尤其是对条例新增内容的一些关键词的出处就自己的理解作了说明。
办公室支部采用的这种“自己人讲自己的事”的学习模式,更加贴近工作、更加通俗易懂、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发挥党校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中主渠道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党校教育体系,推进党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党校事业进入崭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大家一致表示,要把条例的学习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不断加强和改进办公室工作,为党校事业的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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