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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顺校长对进修一班研修动态作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07-07-19

我校第55期区县局级干部进修一班学员朝阳区法院院长李新生等提出: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领导干部在议事之前应先学法,将“先学法、再议事”作为一项制度在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中加以实施。这一建议受到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王安顺的高度重视,并批示:党校各类培训中增加法律法规教育。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安顺副书记的批示精神,我校今后在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方面,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与市法制办的合作,每年举办若干场高质量的依法行政报告会;二是加强课程研发,针对首都干部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法律法规相关专题课程;三是加强案例教学和现场法庭教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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