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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让民企对改革开放更有信心

发布时间:2007-05-09

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工商联副主席王以铭,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高级理论研修班学员作解读《物权法》的专题讲座。他对《物权法》出台后在海内外产生的影响、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等规定作了详细解释。他认为,《物权法》立法,标志着中国现代法治建设从“所有制”向“所有权”的转变。《物权法》的“确认”与“保护”,直接地增强了公民积累社会财富、提升自身物质生活水平、参与市场经济竞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物权法》体现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凸显了民众对私人财产的尊重,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家个人财富安全的法律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使民营企业对改革开放更加有信心。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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