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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副局长程静来校作《公务员法》辅导报告

发布时间:2006-06-15

5月17日,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程静来我校作关于《公务员法》若干问题的报告。她简述了公务员法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颁布实施的意义,立法的指导思想、原则、宗旨和《公务员法》的主要特点,解读了《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并介绍了北京市实施《公务员法》的有关情况。她指出,《公务员法》是我们国家的首部干部管理综合性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从形式和内容上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公务员法》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为健全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必将推动干部人事改革和发展;必将促进民主制度的进程。

程静强调,《公务员法》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干部管理的方法,体现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选拔作用和管理监督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公务员法》与西方公务员制度完全不同。其主要特点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执行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强调公务员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搞政治独立;不分政务类事务类,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工作性质是一致的;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团体,都是人民的公仆,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在谈到北京市实施《公务员法》的主要工作时,程静说,北京市实施《公务员法》的主要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宣传《公务员法》;二是进行公务员登记;三是要清理现有的一些文件;四是核定单位编制;五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北京市实施《公务员法》有关工作会议准备在6月中旬召开,会后各部门对现有人员逐个进行登记,确定职务和级别,进行工资套改。今年年底完成区县和市级机关的公务员的登记、职务职级的套改和工资的套改。考虑到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复杂性,公务员的工资改革要与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同步进行。通过程静详尽地讲解,使学员们对《公务员法》基本内容有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有了更加明确的工作目标。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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