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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校系统首部《业务指导工作暂行办法》获校委会通过

发布时间:2014-11-05
10月21日,我校校委会讨论通过了全市党校系统首部《关于加强对全市基层党校、行政学院业务指导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的通过标志着全市党校系统业务指导工作在制度化建设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暂行办法》的制定基于三个背景。一是业务指导工作本身急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需要。党校业务指导工作长期缺乏宪法大纲式的文件规范,导致业务指导经验有余,规范不足。近年来,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及有关地方党校都相继出台了业务指导办法,在这个背景下,规范北京市的业务指导工作显得极为迫切。二是基层党校的内在需求需要。基层党校工作处成立后,通过对各基层党校广泛调研后了解到,各基层党校迫切希望业务指导能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所以《暂行办法》的起草来源于基层的需求。三是创建一流地方党校的需要。今年校办组织一流地方党校建设折子工程,基层党校工作处将《暂行办法》的制定作为处室成立后的首要任务,也作为建设一流业务指导工作折子工程中的首要工作。

《暂行办法》的起草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从年初便开始了广泛的调研, 6月中旬完成初稿。6月下旬起对《暂行办法》初稿分步开展了意见征求。首先在校内征求了各校委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的意见,并根据所提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中旬将修改稿以电子版形式下发55家基层党校进行书面征求意见。9月下旬和10月上旬又分别召开了区县党校东片和西片两个常务副校长座谈会,以及近20家企业党校参加的企业党校常务副校长座谈会进行深度征求意见。最终于10月中旬完成定稿。定稿后的《暂行办法》共分10章41条,包括总则、原则、综合业务指导、教学业务指导、科研咨询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资源整合与共建共享、系统交流与平台建设、工作机制与保障、附则。《暂行办法》的制定历经9稿的不断修改与完善,充分吸纳了多方意见,整个过程始终秉持实事求是和务实认真的工作态度,真听意见、真修改,力求使《暂行办法》全面、科学、可行。扎实的制定过程和充分、全面的意见征求,为今后基层党校业务指导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暂行办法》的出台,得到常务副校长王民忠的充分肯定。他指出,该办法准备时间长、征求意见广,起草工作扎实,标志着业务指导工作在制度化建设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解决了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为基层党校的全面指导工作提供有力抓手,有利于发挥党校系统整体优势。

《暂行办法》的出台,也得到广大基层党校的充分支持。一致认为该办法是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体现,是北京市党校系统多年建设的成果体现,是基层党校发展的成果体现,它解决了多年来在业务指导方面的随意性问题以及初步标准问题,是一项急基层党校所急、想基层党校所想的利民工程,这项工作抓得及时。

《暂行办法》的出台,更为基层党校工作处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业务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基层党校工作处将以《暂行办法》为纲,进一步细化每项指导细则,构建起全面、科学、完善的业务指导工作制度体系,使业务指导工作向着规范化更进一步,使全市党校真正聚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形成系统效应,发挥整体优势。

(李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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