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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0-05-19

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西城区委《西城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有关精神,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紧紧围绕“和谐、稳定、安全、祥和”这一目标,实现了学校治安秩序较好,校园环境改善,安全管理规范,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校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单位工作,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年初校综治委与各部处室和租房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认真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二是强化管理,措施到位。加强综治组织机构,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综合治理队伍,完善机制抓化解,健全体系抓防控,强化制度抓管理。讲求实效,积极开展“综治”和“创安”工作。发动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
三是健全机制,着眼长效。在修订和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把各项规章制度集结成册,内容涵盖学校综合治理的各个方面和应急预案。使我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综合治理工作常抓不懈,长期抓,反复抓。

(上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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