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档案工作会
发布时间:2008-12-16
12月9日,我校召开档案工作会,就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变更问题进行培训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邀请北京市档案局市直单位业务处处长张益民结合《北京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及其贯彻落实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校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宁主持会议,我校16个职能处室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以及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近40人参加了会议。
张益民在介绍了建国以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界定划分的几次大的调整等背景情况之后,强调为了便于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以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要求,北京市档案局制定下发了《北京市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并明确规定档案管理由备案制改成审批制,所有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制定的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修订后,必须要经过同级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才能生效执行。要落实好北京市《实施细则》,关键是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弄清楚各项条款,把这项工作做好。
张益民指出,要落实好《实施细则》,重点是要确定适宜的编制方法和编制方案,编制方案一般要与机关档案分类相结合,要突出机关的职能特点,同时要广泛发动各部门参入共同编制。我们在确定归档范围和归档期限的时候,涉及到各个机关内设的职能机构,对文件最熟悉的是文件形成者和各个部门管理档案的同志,只有大家共同参与,才能使档案编制工作更加完善。这次编制活动主要采取“两下两上”的方法。“一下”各部门先按照各自的职责,梳理文件的种类,列出形成文件的名称,初步标明归档文件及保管期限。“一上”是各部门梳理后,要统一上交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汇总,并对照各部门的职责,初步制定列出归档文件的范围和保管期限,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一对一的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二下”是档案管理部门将初步制定的归档文件范围、保管期限及修改意见下发到各个部门,各部门根据要求调整和修改后,再上报档案管理部门。 “二上”之后,档案部门就要根据机关的职责来统一的进行一次调整,界定归档范围,依据《实施细则》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形成报审稿并报市档案局。
张宁强调,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全校中心工作甚至对党校事业发展全局来说,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家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全校中心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更充分地发挥档案工作的作用。工作中,要突出“按时”、“完整”四个字。 “按时”,就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完整”,就是要保证归档文件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历史原貌。搞好档案工作,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档案工作者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把我校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徐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