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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08-01-15

2007年12月29日,我校召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常务副校长王江渝介绍了参照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参照管理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个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校参照管理工作的正式启动。
在动员会上,王江渝阐述了参照管理的相关政策,对列入参照管理的部门、人员范围以及岗位设置和科级机构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根据公务员法和上级关于参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市委组织部批准我校列入参照管理的部门范围为:校委领导班子以及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国际合作交流部、学员工作处、研究生部、成教院、人事处、机关党委、财务处、行管处、离退处共12个管理部门。9个教研部、计算机网络中心、校刊编辑部、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和行管处下属的医务室仍按事业进行管理。参照管理部门按公务员法的规定规范设岗,取消现在的一级职员、二级职员岗,在科级岗以下设科员岗和办事员岗。对于处级非领导职务,调研员、副调研员指标,由学校统一使用,不按部门分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我校参照管理部门不设科级机构。王江渝还对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和国际合作交流部四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以及现职称高于参照管理后职务待遇人员的问题作了说明。
王江渝指出,参照管理工作是学校的一件大事,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务求把参照入轨工作做细做好,保证高质量的完成整个参照管理实施工作。他强调实施参照管理后,我校将出现“双轨制”的管理模式,可以借助参照管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而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他表示,校委领导班子会认真对待实行“双轨制”后出现的问题,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最大限度地考虑和兼顾各方面人员的利益,研究和提出妥善的解决办法。同时,他号召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争取把出现的问题解决好,把学校今后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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