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延风谈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06-07-20
6月30日,北京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题讲座第三讲在我校举行。本讲邀请长期从事社会保障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研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葛延风主讲,题目是“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若干问题”。校委委员殷庆言主持讲座。
葛延风从我国传统体制下的社会特点入手,深入分析了现有体制和传统体制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方式、成效和问题。他指出,在传统体制下,国家掌握全部经济资源并直接组织经济活动、决定分配,中央政府高度集权,社会成员高度组织化,社会组织高度行政化,基本不存在明显的利益群体划分,以致造成社会相对封闭,流动性低。这些社会特点,决定了传统体制的社会管理特点: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合一;行政手段突出,法制手段滞后;意识形态控制严格,重“阶级斗争”和社会动员;重约束,不仅重行为约束,还重言论、思想约束。其成效是总体上社会秩序较好,不存在明显的群体间社会矛盾和冲突,居民生活比较安全;问题是个人的很多基本权利受到过多限制,社会缺乏活力。传统体制下的公共服务特点是:完全政府规划;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价格政府确定;依靠事业单位直接提供,对事业单位实施行政化管理,突出公益目标。其成效是较好地解决了可及性、公平性问题;不足是微观运行效率低,部分领域边界不清,条块分割突出。改革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全面转型,经济与社会体制发生了全面变革,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也都发生了全面变迁,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已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葛延风强调,完善社会管理必须高度重视社会中间组织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管理和社会自主治理相结合的格局,协调内外部关系、形成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交流平台。同时,要完善管理手段可重点发展的社会中间组织(经济利益组织和志趣组织)。重视法治建设,强化依法管理。从重“管理”走向管理和服务并重;针对当前公共安全领域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多种手段强化对公众基本权益的保护,同时加大对违法犯罪、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切实形成利益表达和利益调停机制;探索更加有效的道德建设。改善公共服务必须明确优先顺序,突出重点,重视基本服务;强调公平与可及(共享改革成果,缓解收入差距、确保基本权利);提高效率(福利水平),探索更有效的组织方式;以服务内容、特点为基础,分类推进对事业单位的改革(财务、资产、人事制度是核心);合理实现政府事权划分;完善投入机制:财政主导,调整财政关系;合理实施成本分担;创造条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葛延风还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的成效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公共服务领域中公共服务和市场化、公平和效率、政事分开、反垄断和引入竞争机制、购买服务、因地制宜、减人减机构、减财政负担、政府或公共部门失灵和民营化(私有化)等需要讨论研究的问题以及大家关心的问题谈了个人看法。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