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馆时间入馆须知办证方法读者信息分类法简表

 

办   证   方   法

 

  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本市各区县局党校干部及社区居民使用本馆图书文献资料。我们愿意竭诚为您服务。如果您需要办理借阅证,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一、服务范围:可以借阅第一、二开架借书处的图书,可以阅览现刊现报阅览室、过刊阅览室及各专业阅览室的书报资料。可以利用本馆电子读物阅览室(社会读者没有此项权利)。可以使用本馆计算机书目查询系统。
    二、借阅规定:第一、二借书处,在校研究生可以一次外借图书15册;社会读者可以一次外借5册。借阅期限均为一个月。对本馆珍贵图书,管理员有权限制使用。各阅览室的报刊资料只限阅览,一律不予外借。如果需要本馆可以复印。
    三、赔偿规定:如果外借图书丢失、污损处予原书价5—10倍的罚款,外借图书逾期不还,处予每天每册0.05元的罚款。在阅览室有违规行为无条件接受管理员处罚。
    四、办证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校研究生办证时需交纳工本费5元,每年管理费10元,一次办证期限为三年(共计35元)。社会读者办证时需交纳工本费5元,每年管理费15元及押金100元,一次办证期限为二年(共计135元)。
    五、办证地点:
1号楼一层117——借书处(临时办公地点)。